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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信息报送公开制度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日期:2016-08-01| 字体[ ]

为便于及时掌握全局工作动态,传递我局正能量,树立我局良好社会形象,制定我局信息报送公开制度。

1、报送内容。各股(办)每周报送一篇以上信息;每季度报送一篇调研材料。信息要综合反映所涉工作的性质与意义、进展与进度、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、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、工作的效果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的具体情况。题材包括工作动态、政策法规、经济运行、产业动向、领导活动、总结计划、党建帮扶等。

2、报送程序。各股(办)负责人为信息、调研报送的第一责任人,所报送的信息由各股(办)起草后报送分管领导把关审核,再报送办公室进行综合,才可以向上级报送。需要进行政务公开的信息,还要经分管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公示、公开。尤其涉及重大事项的信息还必须由局长亲自审核后才可公开。最终归总到信息化推进股上传到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短信平台等媒介上。

3、报送要求。各股(办)要及时报送信息和调研材料;报送的信息要经过严格把关,不能出现逻辑错误、反动言论、涉密信息。报送信息必须统一格式与口径,不能出现前后不一、相互扯皮的情况。